中国中医药报刊登我校曹建春的文章:《何谓以毒攻毒》
《中国中医药报》2013年6月12日第七版刊登我校曹建春的文章:《何谓以毒攻毒》,全文如下:
何谓以毒攻毒
武侠小说里常有“以毒攻毒”的桥段,说是中毒以后,用另一种毒物去应对,达到解毒的奇效。在现实中,“以毒攻毒”是中医一种特殊的疗法,即针对致病邪毒的偏性和病机,利用某些药物或疗法的毒性来抑制或消除,常用来治疗肿瘤、风湿病、心脑血管疾病、皮肤病等疑难疾病。
以毒攻毒疗法源远流长,《淮南子·修务训》就记载了古人用乌头、附子等毒性药物救活濒死者的实例。以毒攻毒疗法有两层含义:
其一,凡是能对疾病起到治疗作用的药性均泛称为“毒”。明代张介宾说:“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为毒药。”中医正是利用药物本身各种各样的偏性来治病的。药物的偏性包括四性、五味、升降浮沉、补泻、归经、有毒无毒等。例如,用寒凉药物清热泻火,就是用药物的寒凉之“毒”来治疗热病。人参、黄芪甘温益气,可以纠正肺脾气虚等症状,也是利用其甘温益气之“毒”起到治疗作用。
其二,特指利用药物的有毒成分或药物的“毒副作用”来治病。例如乌头、附子中的乌头碱,蟾酥中的蟾毒配基类化合物均有强心作用;雷公藤中的雷公藤多甙,马钱子中的士的宁碱均有抗风湿作用;麻黄里的麻黄碱,罂粟中的吗啡有解痉平喘的作用;斑蝥中的斑蝥素,长春花中的长春碱和长春新碱有抗肿瘤的作用。
蝮蛇咬人后能立即致人中毒,出血因子是其毒液的主要成分之一,会导致咬伤部位流血不止乃至全身广泛出血。但人们对蛇毒进行分离和提取,利用其活血化淤的作用来治疗血管栓塞,取得了显著疗效。
当然,根据药物毒性的大小,在治病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度”。《黄帝内经》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意思是说,使用毒性药物治病,要适可而止,以免防治耗伤正气,得不偿失。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