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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刊登我校毛嘉陵的文章:《中医发展的中国逻辑》

发布时间:2012-03-29

《国医》20111011月刊登我校毛嘉陵的文章:《中医发展的中国逻辑》,全文如下:

中医发展的中国逻辑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医药事业工作者的夙愿。遥望中医药发展的历程,也许有人看到了中医药发展的朝气蓬勃,有人看到了中医药发展的艰难险阻。无论怎样,中医药如何面对未来,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的毛嘉陵主任为我们讲述了中医药发展中几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从文化入手发展中医药

“从文化入手发展中医药”这是一个极具战略性的思路和决策,对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中医药文化”指国人对生命、健康和疾病所特有的智慧成果和实践的概括,包括对生与死的价值观、健康理念、认知思维模式、诊疗方式、养生方式、生活方式、药物处方、医患关系和运行体制等医学知识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

毛嘉陵主任表示,通过自己在多年的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发展的工作中切身体验,深感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喜爱和需求,也使自己深感作为一个中医药文化的传播者,不能再停留在表面形式上宣传中医药文化,而必须围绕中医药文化的健康观念、认知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大核心,首先要努力用现代人容易理解的方式,解读中医药科学文化知识体系;其次要充分宣传中医药在临床上的特色和优势,为大众和患者带来健康切身利益;最后要提供行之有效、效果确切的中医药养生康复方法,满足大众对中医药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通常人们将医史、文献、医古文等研究作为中医药文化的主要工作,其实,这些只能属于中医药文化研究中的基础工作,而不能成为主要的中心工作,否则就会使中医药文化事业失去鲜活性、创新性和拓展性。把握住了文化的本质和核心这两大关键问题,我们做文化工作也就有了一个方向。即:围绕着中医药文化的三大核心,确定中医药文化的三大中心工作:

第一中心工作:大造声势宣传中医药的“价值观”,具体包括:创造中医药文化氛围,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推力”和“造势”;塑造良好形象,维护中医药利益,与反中医的言行“斗争”;宣传中医药临床的特色优势;实现中医药学术和科普信息的有效传播。

第二中心工作:合理解读中医药“认知思维模式”形成的知识体系,具体包括:在现代科技文明背景下,如何认识中医药这种知识体系?如何认识科学?科学应是一元化还是多元化?中医药是不是科学?为什么说中医药是东方科学?中医药学科知识体系的发展规律是什么?

第三中心工作:创意策划推广中医药“行为方式”,具体包括:汇集中医药发展思路,为中医药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标准、产业模式的制定发挥咨询参谋作用;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构架中医药文化面向国内外公众的大型传播平台和连锁文化机构。

优化产业结构,寻找发展之道

“从文化入手发展中医药”可以在学术理论层面,突破对中医学的认知和思想观念上的障碍,有利于创造出适宜于中医药发展的文化氛围,制定出更符合实际的、更科学的中医药政策法规。但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也仅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医药是一门治病的科学技术,必须体现出“生产力的价值”,不能忽略市场经济因素对其产生的决定性影响,因此,还必须“从经济入手发展中医药”。

由于20世纪初以来,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在整体上已趋于西化,因此,近几十年来中医院为了符合这些西式管理要求,基本上都是在简单地模仿西医院的医疗服务方式,这样长期发展下去不仅逐渐丧失了自我,也使中医博大精深的形象沦落为肤浅的“模仿秀”。

中医药目前尚未形成巨大的产业,在整个医药产业中也很难立足,而解决现状的办法就是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在发展中形成一种良性发展模式。对此,毛嘉陵打了一比方:在我国现行医疗服务定价体系中,西医是“高血压”,应当给它“降压”;中医是“低血压”,应当给它“升压”。因此,只有将西医的暴利降下来,才能切实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只有将中医的价值从经济收益上体现出来,中医药产业才可能真正地兴旺起来。

“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我们对中医药的认识不能忽略客观存在着的巨大市场经济价值。只有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国家的政策管理体制、服务价格体系、资本运行等因素,才有可能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对中医药进行一系列的产业结构调整,以促进中医药的高速腾飞。”毛嘉陵说。

政策主导中医药发展

政策环境是事物顺利发展的催化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制体系日臻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国家早在宪法中保证了平等发展中西医,国务院在1987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基础上,于2002年又颁布实施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个条例对科学、公正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细读这个基于西医疾病诊断治疗基础上提出来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在几处提到的解决事故的原始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等,几乎全是西医的资料。而中医与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体系,基本概念和名词术语都不同,尤其中医的诊治是以中医的“证”为核心的,并不以上述的西医临床检验证据和西医的“病”为依据。以这个地地道道的西医条例来统管中医医疗事故处理,强迫中医院参照此条例来规范日常的医疗活动,显然是不符合中医药的诊疗实际的。这就逼着中医院在管理上必须按照西医的套路“行事”,否则,一旦有了医疗纠纷,出了医疗事故,到时候别人是不可能听你用阴阳五行来解释一切,中医就连申辩的法律依据都没有了。其结果,必然导致中医药丢掉自己的学术语言,或者准备中西两套医疗档案。

对此,很多的中医药工作者也表示,“现在的中医院不仅检查、治疗设备要跟上,医生还要具备中、西两套医学技术。同时,现在的病人维权意识非常强,而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认的只是西医的医疗常规和诊治标准,从这一标准出发,如果西医认为该做的检查没做、该用的西药没用,而只用了中医药,那出了问题医生和医院就难逃其咎。”

可见,这种管制方式已不能单纯用文化意义上的“西化”来形容了,完全是在用“游戏法则”来企图卡死中医。在这种情况下,中医院还能突出中医药特色吗?毛嘉陵呼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无论老百姓,还是中医药工作者,以及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都要认清其发展的道路,优化中医药发展的格局,最终使中医药散发出应用的光芒,为人类的健康做贡献。

(宣传部)